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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3-05-29 发布者: 审核人:吕昕 编辑:科技处 浏览次数:

科学技术处工作职能

科学技术处成立于2017年,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科技政策、科技规划计划,制定和执行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的职能部门。设处长、副处长岗位各1个,设综合科。现有职工5人,科研助理1人。具体承担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平台培育和发展、校学术委员会、校社科联、校科协秘书处日常事务,还有科研成果管理、学术交流、科研诚信建设等11项工作职能。通过精诚团结、奋力拼搏,学校荣获2022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先进机构荣誉。具体工作职能有:

1.根据国家、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有关政策与学校学科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和完善学校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国家、省部级和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推荐与申报工作,并负责其建设和管理工作。

4.组织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申报、培育、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

5.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宣传和推介工作,组织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和转让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行为、学术活动等学术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学校科技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科技档案管理和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

9.负责学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工作。

10.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社科联、科协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电话:0477-8591197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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