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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发布者: 审核人:吕昕 编辑:鞠丽颖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建设需求,加快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4-2026年)》,通过调研征集的技术指标要求,以揭榜答题形式设立此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针对项目指南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申报单位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顺利实施。

2.牵头申报单位为自治区高等学校,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保障体系,运行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3.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为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之一。

4.牵头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任务指标,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5.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项目指南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其他自治区级及以上“揭榜挂帅”类项目的不得申报。

6.项目验收评价采取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

7.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本次申报需填写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1式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pdf)到指定邮箱。

2.项目审查。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应对项目的申报条件、实施方案内容、相关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出具正式推荐函。

3.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答题方。

4.遴选公示。自治区教育厅向全社会公示遴选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时前,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技处4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eyykjc@o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鞠丽颖

电 话:0477——8591323


科技处

2024年10月8日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电话:0477-8591197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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