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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评选2024年度科技领域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发布者: 审核人:吕昕 编辑:鞠丽颖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科技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起底总结、推广运用,进一步激发各地深化科技改革积极性,营造全面深化改革浓厚氛围,自治区科技厅将征集评选全区科技领域深化改革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5日

二、征集案例条件

推荐案例地区和单位应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领域科技改革创新成果,深入发掘具有典型示范效应,能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主要包括:各地各单位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领域的改革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科技领域的改革工作要求,推动全面深化科技领域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的经验做法;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聚焦科技突围工程,推出的典型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举措;着力破解深层次科技体制机制障碍,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机制创新解决堵点卡点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推荐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1.真实性。案例所述做法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工作成果和实践经验,不得虚构和杜撰。

2.严谨性。案例要求逻辑严谨,表述规范准确、重点突出明了,所反映经验成果要有具体数据和详实事例支撑。

3.创新性。案例相关改革举措要特色鲜明,在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有创新、有探索、有突破,能充分展示改革新面貌。

4.实效性。案例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方法可行、成效显著。

5.典型性。案例应当具备代表性,有借鉴推广意义,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区、单位需填写科技领域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撰写案例情况主要包括改革背景、主要举措、取得成效、启示意义等四部分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2.案例情况需真实客观、准确清晰、文字简练,正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可结合实际提供案例相关文件、照片影像、媒体报道等材料。

4.每个盟市科技局可推荐案例2-5个,各单位可推荐案例1-3个。

四、申报材料

《科技领域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一式2份,《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科研承诺书》一式1份。

请于2024年10月25日17时前,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技处4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eyykjc@oit.edu.cn。


联 系 人:鞠丽颖

电 话:0477——8591323


科技处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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